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健康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公平至上原则。按照教育部博士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质量为先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科学设计考试内容,严格考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考试方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
三、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纪委书记、部分学科(类别)学术带头人及相关人员担任成员,负责制订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并组织命题、考试及录取工作;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对本培养单位考生的考核及考试结果负责。
2.成立命题小组,负责命制符合学科专业特色及招生考试工作要求的试题。
3.成立若干考核小组,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专业中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
4.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研究生工作人员等组成,负责对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进行审查。
5.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考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考试教师,开展网络考试演练,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7.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对本单位命题、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考试组织
普通招考的外国语考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及复试均由学院组织。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初试外国语考试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达到学校确定的外语合格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学院组织的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及复试考核。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普通招考的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以及复试,成绩满分400分,采取在线即时问答考试形式。
1. 外国语考试(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
2.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2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3. 复试(1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考生须准备10分钟的PPT,主要讲述自己的硕士论文内容,或其他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或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
4. 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考试。
六、时间安排
在正式考试前,澳门新莆京游戏app将组织考生进行考试演练,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演练。
普通招考演练时间:2020年6月22日
普通招考考试时间:2020年6月23日
七、资格审查
考生须通过邮件提供如下照片或扫描件:
1.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毕业硕士生研究生证原件;
5.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7.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原件。
8. 《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 《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远程网络考试考生承诺书》
10. 考生近期彩色清晰照片一张。(要求拍照时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以考生姓名命名)
11. 考生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请普通招考考生于6月16日前,将审查材料发至邮箱:
zhangyiqun@jlu.edu.cn,同时加考试QQ群:570571966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简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不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八、录取工作
1.按照考试成绩按专业方向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试成绩低于2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跨学科加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公示
1.学院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考试工作办法,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成绩、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专项计划等考生在备注中注明。
2.咨询及申述渠道。
学院
咨询电话:0431-85166425 申诉电话:0431-85166983
学校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申诉电话:0431-85167467
十、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参见《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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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日